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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的小胡同》阅读附答案

更新时间:2024-04-28 08:31:12

阅读《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完成下列各题。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

季羡林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我们已经结下了永恒的缘分。

六十多年前,我到北京来考大学,就下榻于西单大木仓里面一条小胡同中的一个小公寓里,白天忙于到沙滩北大三院去应试。北大与清华各考试三天,考得我焦头烂额,精疲力尽。夜里回到公寓小屋中,还要忍受臭虫的围攻,特别可怕的是那些臭虫的空降部队,防不胜防。

但是,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在黄昏时分,总要到西单一带去逛街。街灯并不辉煌,“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会令人不快,我们却甘之若饴。耳听铿锵清脆、悠扬有致的京腔,如闻仙乐。此时鼻管里会蓦地涌八一股幽香,是从路旁小花摊上的栀子花和茉莉花那里散发出来的。回到公寓,又能听到小胡同中的叫卖声:“驴肉-驴肉一”“王致和臭豆腐!”其声悠扬、深邃,还含有一点凄清之意。这声音把我送入梦中,送到与臭虫搏斗的战场上。

将近五十年前,我在欧洲呆了十多年以后,又回到了故都。这一次是住在东城的一条小胡同里:翠花胡同,与南面的东厂胡同为邻。我住的地方后门在翠花胡同,前门则在东厂胡同,其大可知。里面重楼复阁,回廊盘曲,庭院错落,花园重叠。一个陌生人走进去,必然是如入迷宫,不辨东西。

然而,这样复杂的内容,无论是从前面的东厂胡同,还是从后面的翠花胡同,都是看不出来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是北京许多小胡同共有的特点。

据说当年黎元洪大总统在这里住过。我住在这里的时候,北大校长胡适住在黎元洪曾经住过的房子里。我住的地方仅仅是这个大院子中的一个旮旯,在西北角上。但是这个旮旯也并不小,是一个三进的院子,我第一次体会到“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意境。我住在最深一层院子的东房中,院子里摆满了汉代的砖棺。黄昏时分,总会让人感觉到鬼影幢憧,毛骨悚然。所以很少有人敢在晚上来拜访我,我每日“与鬼为邻”,倒也过得很安静。

第二进院子里有很多树木,我最初没有注意是什么树。有一个夏日的晚上,刚下过一阵雨,我走到树下,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原来这些是马缨花树,树上正开着繁花,幽香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这一下子让我回忆起十几年前西单的栀子花和茉莉花的香气。当时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现在已经成为中年人。相距将近二十年的两个我,忽然融合到一起来了。

不管是六十多年还是五十年,都成为过去了。现在北京的面貌天天在改变,层按摩天,国道宽敞。然而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被摩天大楼吞噬掉了。看来在现实中小胡同的命运和地位盎要日趋消沉,这是不可抗御的,也不一定就算是坏事。可是我仍然执著地爱着我的小胡同。就让它们在我的心中占一个地位吧,永远,永远。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

1.“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这句话中的“乐”具体体现在哪里?请用自己的话加以概括。

(1)“我”对街灯并不辉煌且“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的街道甘之若饴;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这篇文章的语言很有特点:朴实、自然、幽默、生动、深情……请你选择其中的一个特点,试举一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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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中画线句子表达了作者对“小胡同”怎样的情感?清结合自己对小胡同的观感或体验,就这段话中让你感触最深的一点,说说你的理解或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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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2)“我”能听到仙乐一样铿锵清脆、悠扬有致的京腔

 (3)“我”能闻到路旁小花摊上栀子花和茉莉花散发的幽香

 (4)“我”能伴着小胡同中悠扬、深邃而略带凄清的叫卖声入梦

2.示例:“但是这个旮旯也并不小,是一个三进的院子,我第一次体会到‘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意境。”这句话运用了引用的修辞,生动地表现了院子的大而深。

3.遗憾、豁达、留恋和热爱。

(意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