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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创新教育的几个评价误区_语文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17:14:11

在语文教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评价。只有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生的学,才能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推进语文创新教育向纵深层次发展。目前的语文教学评价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为:

一、应试教育仍然是创新教育的绊脚石。

应试教育的评价把考试分数看得很重,忽视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学生考分的好坏成了优劣的惟一条件。“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现象依然存在。这种应试教育评价观,势必造成师生共同追求分数的教学运行态势,从而使学生步入题海,加重负担,疲于奔命,学生语文能力和特长发展受到压抑,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火花没有产生的余地。

二、片面追求标准答案,扼杀创新意识。

爱因斯坦曾痛斥当时考试的弊端:“人们为了考试,不论愿意与否,都把有用的无用的废物统统塞进自己的脑袋,这种考试使我如比畏缩不前,以致在我通过最后的考试以后有整整一年对科学的任何思考都感到伤心。”这也适用于以重复为重心、以统一答案为标准的“中国式”考试。如某道题“将‘思想一致,共同努力’的意思用一个成语表达出来。”标准答案是“同心协力”。凡是“同心协力”者皆对,皆得分,有学生答“齐心协力”判错,扣分。教育部长陈至立曾尖锐地批评这种考试是一种八股教育,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所以,在这种考试模式下,多少宝贵的创新思维被无情的朱笔所挞伐。

三、测试评价重记忆、轻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口头语言在传递信息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口头语言的训练和考查,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长期以来,在教育思想上对听说、朗读等重要性缺少足够的认识,再加上口试操作方面的因素,语文考试重视了书面语言的读写,却忽略了口头语言的“听说”“朗读”等考查。即使书面考试中偶然考到朗读,也是拿出一句话让学生判断重音或停顿落在哪里,至于大纲上的“正确、流利、有感情”是无论如何也考查不出来的。由于不考口语能力,教师和学生也就忽视了口语的教学和训练,阻碍了学生这个创新主体的持续、全面发展。

四、没有把非智力因素纳入考查评估的范围。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成功,80%取决于对智力因素的作用,只有20%归结智力因素的作用。目前语文教学评价中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一般只注重评价与记忆、思维等智力活动有关的内容,往往忽视与之相关的一些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和评价,如语文学习的兴趣、习惯、方法等。这些因素虽不是语文学习本身的内容,却与语文学习活动及其效果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如果重视对学生这方面的评价,更能发挥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作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进而促进学生的创造性学习。

五、对学生课堂问答缺少创新性评价。

教师上课按预先设计好的教案原封不动地搬到课堂上,以自己的意志为惟一标准,学生的思维若与教师的意图不一致,那就判为“错误”,这种现象并不个别。如《小猴子下山》一课,老师总结提问:“你们说小猴子怎么样啊?”学生说这猴子真笨,贪心太大,什么都没捞着,老师就给予表扬;学生说这猴子永远都不满足现状,总是有新的追求、有新的目标,这种进取精神非常可贵。老师当即指责。事实上,这两种学生的回答都反应了学生智慧的火花,为什么要一褒一贬呢?显然,学生的创新思维被无情地扼杀了。